2020-06-24 16:44:42
根据闽国资产权【2018】30号及我院《房产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制度,现将承租方简况和合同样本在所出资企业和本企业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的精神,我院对拟出租的房屋的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拟承租方:吴文铭
2.租赁标的物:华源大厦302单元
3.出租面积:建筑面积461.63平方米。
4.租赁期限:5年,2020.07.02,2025.07.01。
5.免租期:30天,2020.07.02-2020.08.01。
6.租赁价格:70元/平方米/月,第3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
7.履约保证金:65000元人民币。
8.付款方式:月付。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有不同意见或有更好建议,请联系我院纪委、监察室或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87528854
联系电话: 87557803
联系人: 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