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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皇大厦附属楼36#楼一层、外部楼梯及顶部修缮,35#楼、39#楼外墙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18 10:53:17

投标邀请书

福州市森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皇大厦附属楼36#楼一层、外部楼梯及顶部修缮,35#楼、39#楼外墙修缮工程 已由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附属36#楼、35#楼、39#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640769元(其中暂列金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 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金皇大厦附属楼36#楼一层、外部楼梯及顶部修缮,35#楼、39#楼外墙修缮工程。具体以邀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4076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和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  19日至2024 3 23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10楼)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以转账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收款账号:

名称: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351008180013000772689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万陆仟元整(¥ 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方式现场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除中标单位外,其余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3 29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10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62330911,传真: /

联系人:  傅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

联系电话:0591-623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