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4 16:16:04
根据闽国资产权【2018】30号及我院《房产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制度,现将承租方简况和合同样本在所出资企业和本企业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的精神,我院对拟出租的房屋的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拟承租方: 琯尾街74号2号楼 704单元 薛 永、
琯尾街74号5号楼101单元 王国胜
102单元 李树兰
201单元 郑昌军
202单元 唐长征
2.租赁标的物
福州市琯尾街74号2号楼,标识为704单元(56.06㎡);
福州市琯尾街74号5号楼,标识为101单元(17㎡)、102单元(17㎡),201单元(13㎡)、202单元(13㎡)。
3.租赁价格:
琯尾街74号2号楼704单元1550元/月;
琯尾街74号5号楼101单元700元/月、
102单元700元/月、
201单元600元/月、
202单元600元/月。
4.租赁期限:1年
5.付款方式:月付。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有不同意见或有更好建议,请联系公司纪委、监察室或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87554754
联系电话: 87557803
联系人: 沈小姐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